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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吹麦浪荞麦雷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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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知道和刺猬有没有血缘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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荞麦回到寝室时,寝室空无一人。洗了个澡,处理好自己一身的血之后,感觉有点疲惫。

确实被刚才回学校的那场车祸给吓到了。一堆的血往她身上涌,她打120的手一直在那里抖,整个人不知如何是好,幸好越来越多的路人跑来帮忙。

拉开窗帘,校园的路灯昏昏暗暗,大道上也就寥寥几个人。从八楼望下去,路灯晕染着一层淡淡的灰黄,感觉发着一层冷光。

冷。

那是那双苍凉的手给她唯一的感受。血染红了一整张脸,雪白的衬衣上更是刺目,唯独那双手干干净净,骨节分明,紧紧地抓住她的手不放,好像一放手就会坠入深渊。

荞麦是送他进了ICU才放手的。

手腕从来没被人那样子握过,红了一大圈。

“但愿你的眼睛,只看得到笑容,但愿你流下的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。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,不会一场空、、、、、、、”沉浸在刚才车祸的思绪被自己的彩信铃声给惊醒。

荞麦看看自己的手机,已经有两个未接电话了,都是金金打来的,前后不到一分钟,就回拨了过去。

“小麦,你怎么现在才接电话。出大事了!”金金平时就爱小事化大,大事化成天大的事。一般她从她嘴里说出的大事,就是西门最爱的鸡排店不知何故突然关门一天不营业而已。

不过这次,她说出大事,却是真的出大事了。

以前金金讲事情就像讲事故一样,总爱用华丽的辞藻修饰的天花乱坠的,这次却很难得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长话短说。“程迷笛偷东西了。”

一句话把荞麦吓得脸色苍白。“他现在在哪里?你们都在他寝室?好,我马上到。”

周末的宿舍走廊总是静悄悄的,太多人跑去车水马龙的繁华市区玩耍,以至于平时呆久了的地方顿时冷清了不少。

荞麦赶到程迷笛他们寝室门口,只听到陈琛的声音。

陈琛的声音有点奇怪,带着很强烈的嘲讽。“寝室门框完好无损,不是自己人做案谁有那么高技术。所谓日防夜防,家贼难防。”

中午他们寝室三个人都去参加了足球队的活动,一玩就是一下午,回来已经五点了。回来一开门,寝室没有任何异样,但是桌上所有值钱的电子产品都不见了。

全寝室就只有程迷笛没去,他们走之前程迷笛还是在寝室的。出事之后他们一直等他回来,程迷笛也是刚回来不久。

陈琛这句话一说出口,众人都知道他话意所指,和“寝室的东西就是你程迷笛偷”没什么两样。

程迷笛冷冷他看着他,说出来的话却不急也不快。“不要指桑骂槐。你有本事就拿出证据。宿舍楼有的是摄像头,一查不就知道了。”

荞麦知道他真生气了。他越生气越表现的冷静,摆出一副无所谓,懒得和人置气的态度。是属于讨厌你就从此再也不和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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