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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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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乐之长到了四岁,每日里, 米粥小菜吃的香喷喷, 发财与桃娘便放下心来, 不再担心他会嗜食人肉。

每日吃过早饭,乐之便背上小小的竹篓, 跑去乌龟山上捡些干柴。他哼着小曲儿, 走到半山腰的林子里, 便弯下身来捡柴了。

“啪!”忽然后脑勺被一颗石子砸中,乐之停下来, 用小手摸摸头,不去理会身后丢石子的人, 继续自顾自的捡柴。“啪!啪!”陆续又有两颗石子投了过来, 比刚才的大了许多,乐之抬手向脑后摸去, 摸到一片湿润, 再看手心, 沾了血迹, 是后脑勺被石头砸出血了。

身后响起了刺耳的声音:“快来看!快来看!夜叉儿子在捡柴呢!捡了柴禾回去给他那夜叉老娘生火煮死人吃呢!听说他那夜叉老娘每天都到乱葬岗去捡尸体回去煮了吃呢!”

说话的,是屠户于十一的七岁儿子于二五。这孩子仗着自己整日吃肉,长得比同龄孩子粗壮些, 便整日在孩子群里称王称霸。孩童们虽然厌恶他, 但恐于他身强力壮,为免皮肉之苦,大部分都阳奉阴违的跟在他身后为虎作伥。

于二五身旁跟了一群孩子, 一起冲着乐之起哄吐口水,拍着手喊他:“夜叉子!夜叉子!”

乐之不语,掂掂背上的木柴,虽然只有半筐重,但也够用了,想着明日再早些来捡柴便好了。于是转身离开,向山下走去。于二五却不肯罢休,滚胖的身体拦在乐之面前:“想走?没那么容易!给我磕三个响头便放你过去!”说罢,得意的看看身旁的孩子们,哈哈大笑起来。

乐之不理他,换个方向走。于二五却都闪身过来,又堵在他面前。乐之强忍怒火:“莫要欺人太甚!”

“欺人太甚?我呸!你也算人?你娘与你,都是吃人的畜生!”于二五越发得意忘形,正要再说什么,却被对面飞来的拳头打倒在地!周围看热闹的孩子们大惊失色,纷纷发出了惊呼。

于二五躺在地上,不敢相信,自己竟被个四岁的孩子打翻了!他一边从地上爬起来,一边撸起袖子向乐之走来:“小畜生!果然是个禽兽,力气比常人大了不少。今天爷爷就教训教训你,让你知道什么叫害怕!”可还未走到乐之面前,就被地上的石头绊倒,狼狈至极。周围的孩子们都强忍着笑意,憋笑看着这个傻大个儿四仰八叉的摊倒在地上。”

于二五连滚带爬的站起身,怒气冲冲走到乐之面前,伸出拳头打了下去。乐之身子向旁边轻轻一闪,反手握住于二五的手腕,用力一拉,只听“啪”的一声,伴随着于二五的尖叫。乐之不屑的丢开那肥硕的手腕,于二五的胳膊便像皮影戏里的皮影人儿一样无力的垂了下来,脱臼了。

周围的孩子们看傻了眼,自觉让出一条路给乐之走。

乐之便将于二五的尖叫声甩在身后,自顾自下了山。

回到家中,乐之将新捡的柴禾在柴房内堆好,丢下竹篓,跑向皱掌柜的房间。皱掌柜年事已高,每日只在店中坐上半日,便觉头晕眼花,回到后院的房内读书养神了。听到门外轻快的脚步声,便知道是乐之捡柴回来了。

“皱掌柜!我回来了!”乐之轻轻推开门,走了进来。

皱掌柜将手中的《金刚经》放下,轻轻点头:“今日回来的比平日晚些。”说完,又指指桌上的新鲜果子:“你娘才洗干净拿来的,快吃些果子解渴。”

乐之也不客气,走到桌前,拿起果子大口吃了起来。

皱岳兴一生并未娶妻生子,人到晚年,格外喜欢与乐之相处,以慰寂寞。乐之也喜欢与皱岳兴相处,这胡子花白的老爷爷,经常给他讲些有趣的故事,《三国志》、《西游记》,可比茶楼里说书先生讲的有趣多了。

乐之吃了一个果子之后,在手中摩挲着果核儿,轻声说:“皱掌柜,我可能闯祸了。”

“哦?出了何事,说与我听听。兴许,我能想出法子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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