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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命机,缘合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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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果然无缘不相逢,无巧不成书!!!

  银魂!又是银魂!

  难道她时绯清这辈子都摆脱不了银魂的命运么?

  发泄似的狠狠一拳揍在树上,虽然同为女子,这弱不禁风地身子显然承受不住这一击的反力,痛得惊呼一声。

  风似乎从极远的地方吹来,呼啦啦刮过河对面的一片芦苇,河面粼粼起了波纹,日光碎金般耀眼。

  这种景致在中凌城可不曾见过,烦闷的心渐渐安定下来。

  叹了口气,一边揉着发疼的手背,就地坐了下来,开始分析自己的处境。

  毫无疑问,借尸还魂,那是星道垂顾,老天待她不薄。

  既然上天待自己不薄,便没有轻贱自己的道理。

  命运再悲催,活着总是有无限可能。

  不就是银魂,那就继续找改变魂体的方法好了。所谓天无绝人之路,地有好生之地。那个离书焕能改变魂体,她时绯清也一定能做到!

  只是,现在唯一的问题是,先前潇洒倜傥的七尺身高,以及天生英气的眉目还可以混淆视听,可这扶风弱柳的五短身材怎么冒充男子?

  脸上还那么大一块胎记,以后就算回中凌,可怎么去见人?

  “大姐姐?”

  时绯清回头,发现一个半大的男孩抱着一只野灰兔,正怯生生又略带疑惑地瞅着自己。

  宽大的棉衣和棉毡帽,让他整个显得有点滑稽。

  时绯清弯了弯嘴角,站起身走到男孩身边,蹲了下来,“你,在叫我?”

  那小孩点了点头。

  瞧瞧瞧瞧,连个小孩都瞒不了,这本尊究竟如何女扮男装的?

  “小弟弟,认识我不?”

  原本是想从小男孩口中套些话,谁知这小孩竟然摇了摇头。

  不对啊,难不成这身体本尊不是那傻汉的儿子?呵,真是糊涂了呢,要是真是那傻汉孩子,他不该叫她女儿的么!

  虽然这身衣裳已经污浊破败的不成样子,手臂上还有几个小伤口,似乎是被什么利器割破,但它的质地却是上乘的芙丝绸,这绝对不是普通人族能穿得起。

  那么,问题来了,这本尊究竟是谁?

  将疑惑暂抛一边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星儿。”男孩的眼睛很亮,是那种纯澈到无杂质的亮。

  笑着一手搭上他那顶破毡帽,揉了揉,“好名字。它叫什么?”

  谈到那只兔子,小男孩似乎才放松了些,嘴角也浮起些笑意,“小灰灰。它会跳,跳得很高。”

  时绯清逗弄了两下。

  “呵,是只可爱的兔子。星儿住在这村里么?”

  “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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