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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7章 写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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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厌。

  殷逍正负手站在书案后写字,莫窈背着手轻手轻脚地走过去,探头朝宣纸上瞥了眼,嘴角轻扬:“公子,您写的字真好看,可不可以教莫窈写字啊?”

  屋子里静悄悄的,书案后的人半晌没反应,玲珑撇撇嘴,怎么突然不理人了?究竟怎么了吗?

  可她不是个轻易放弃的,见他不理人,干脆就走到他身旁,歪着头,仔细看他悠闲地落笔。

  玲珑对于书法也算是了解的不少,见识多了自然就会了,看了他的字也不由得暗暗点头。

  难得一个只懂得喊打喊杀的江湖中人在书法上竟也有如此高的功力,她暗暗将眼前的字和记忆中的某个人的字比较。

  咳,自然是眼前这个完胜。

  毕竟男人和女人的腕力是不同的,写的字自然是有差别。

  尤其是这一手的行书,工整又不失流畅恣意,由男子写来,更有味道。

  真是个完美的男人啊!

  除了为人阴晴不定了点,有时候刻薄了点,不过,这点小毛病还是可以忽略的。

  玲珑在心里对这个人下了论断。

  当最后一笔落下,玲珑心中一动,忽然有种奇异的感觉。

  从这几个字上,她仿佛感觉到了一种扑面而来的霸气和自信。

  这是一首《望岳》,再熟悉不过,尤其是最后两句,一笔一划皆力透纸背,显示着书写之人的决心和万丈豪情。

  会当凌绝顶,一览众山小。

  果然不可小觑。

  殷逍侧头瞥向身边认真看着字的女人,将狼毫递到她面前:“来,试试。”

  玲珑抬眸看了他一眼,嘴角轻扬,接过狼毫,换了张宣纸,沾了墨,正要写,忽然顿住,咬着笔杆,蹙眉思索。

  “写一下你的名字,让爷看看你的字如何。”殷逍在一旁道。

  玲珑眼睛一亮,心道这个容易,遂利落地在上面写下两个字,用的是簪花小楷。

  写完,将狼毫搁在笔架上,玲珑举起宣纸,吹了吹,侧头看向殷逍,双眸明亮:“如何?”